医学出生证明怎么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换发补发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出生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补办小烦恼

很多人抱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简直就是件苦差事,需要跑断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流程究竟怎样,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适用小贴士

出生证明补办或换发适用于哪些人群?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以前出生的婴儿,确因出国等特殊原因需要提供出身地证明的,原接产医院可根据现行病案管理规定提供相关分娩病案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须知

已经由医疗单位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后,由于个人或其他原因需要换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1、小孩出生证原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若新生儿户口已报,提供新生儿当页复印件。

4、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换证理由。

5、如父母双方已经离异,一方需持有双方完整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离婚证书。

Q

换证情况一

A

当事人因小孩姓名,如生僻字等原因不能报户口时,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单》及原出生证正、副页予以换发。

Q

换证情况二

A

当事人办理原出生证时由于医院信息打印错误、字迹模糊、损坏等原因需要换发,由医院病案统计科提供分娩病案,核实并确认相关信息后予以换发。

Q

换证情况三

A

原出生证因父母双方身份证号码错误,则需另外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换发。

Q

换证情况四

A

当事人换发出生证时提供的证件信息与分娩时病案中留存的证件信息不符,需进行相关信息司法鉴定确认情况后,凭法定以下证件予以换发:

1.亲子鉴定报告。

2.分娩病案复印件。

3.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

4.需变更信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Q

如何获取自己的分娩病案?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须知

补办:指1996年后出生的新生儿,且已在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情况的补办。补办的《出生医学证明》内容应于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完全一致。

第一步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

温馨提示:

1、如父母双方已经离异,需持有双方身份证,三个人完整户口本,离婚证和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小孩判给的一方前来办理。

2、如所提供资料与分娩病案不符,请参照出生证明换发说明。

第二步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

1、产妇住院病史复印件2份。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3、①已申报:含婴儿户口信息的户口簿原件、婴儿户口页复印件2份。

②未申报:婴儿户口需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该婴儿尚未申报户口证明。

4、父母双方户口簿以及婴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本人页及首页)。

5、①结婚证:双方原件+复印件2份。

② 已离异:需携带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复印件2份。

6、院方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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