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交易吗?最新政策来了!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共二十二条,对适用范围、上市交易类型、补交土地价款方式及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由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自住,未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出售、出租、出借、闲置和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办法》根据最新的土地等级调整情况,对由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78个经适房项目中的25个项目对应的应收纯出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自2023年12月4日起施行。

办理上市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购买经适房满5年,如需取得完全产权,

按下列程序办理

1.购房人(产权人)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结(离)婚证件、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经适房产权证(未办理经适房产权证的提供分户栋证)等材料;

2.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核定应补交的土地价款;

3.购房人(产权人)到市税务局指定的窗口或自助设备补交土地价款;

4.购房人(产权人)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补交价款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明、经适房产权证等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长沙住建部门提醒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或退还货币补贴资金后上市交易的,按规定缴纳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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