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类茶叶不能过度包装,如何判定?有哪些要求?

新国标实施

向茶叶过度包装说“不”!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针对茶叶过度包装现象和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


该标准属于

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以下茶叶及相关制品的销售包装

《茶叶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茶叶及相关制品

包括:

1401 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1402 茶制品(茶粉、固态速溶茶、茶浓缩液、茶膏、调味茶制品、其他茶制品)

1403调味茶(加料调味茶、加香调味茶、混合调味茶、袋泡调味茶、紧压调味茶)

1404代用茶(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袋泡代用茶、紧压代用茶)


需要注意的是

这一标准适用于

食品和化妆品的销售包装

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


如何判定茶叶过度包装?

限制要求包括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和包装空隙率,这三项内容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则判定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

包装层数要求:

茶叶包装层数不得超过4层。包装层数以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包装为第一层,从内到外依次类推。紧贴销售包装外且厚度低于0.03 mm的薄膜不计算在内。

包装成本要求:

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包装空隙率要求:

表1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

注:商品的形态不同,一般来说固态产品的单位是g;液态产品的单位是mL。


对于一层包装茶叶产品,不需要计算空隙率,层数也小于4层,成本不需要计算,因此一层包装产品一定符合标准要求。


消费者如何辨识?

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算”来进行辨识。

01.

看商品外包装的豪华程度,包装材料是否昂贵;

02.

在不能拆开商品外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商家询问商品包装层数;

03.

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

呼吁广大消费者

选购茶叶时不看“颜值”看质量,拒绝过度包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杜绝铺张浪费,如发现茶叶明显过度包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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