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离岗,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伤亡或者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由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情形种类比较多,原因也是多种多样,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呢?

网友咨询:

擅自离岗,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工伤

律师解答: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遭遇车祸致伤不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此处的“上下班”是指职工正常的上下班或者经单位许可的“上下班”。职工擅自离岗行为是对单位利益的损害,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故此时不得认定为工伤。

律师补充: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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